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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府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勤智興業有限公司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16/8/1
發文日期:2016/8/1
發文字號:府環空二字第1053628009號
主旨:公告本府部分空氣污染防制業務委託勤智興業有限公司辦理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一、委託期間:自105年6月8日起至106年6月7日。
二、委託項目:(一)建置本縣重大污染源(煙道、農廢燃燒、河川揚塵、街道揚塵等)PM2.5之排放量指紋資料(二)由現有資料庫修正檢討並建置本縣固定、移動及逸散源PM2.5排放清單(三)釐清本縣PM2.5高濃度地區污染成因分析及分布趨勢並提供減量建議(四)以模式模擬方式探討本縣空品不良日、異常事件日、高濃度地區及特殊情況之PM2.5污染成因分布。